國家憲法日,一起來了解!
國家憲法日,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、弘揚憲法精神、加強憲法實施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的節日。2023年12月4日是第10個國家憲法日。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我國第六個“憲法宣傳周”,今年“憲法宣傳周”宣傳活動的主題為:大力弘揚憲法精神,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。
什么是憲法
《憲法》是國家的根本法,它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是保持國家統一、民族團結、經濟發展、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,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、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證。
憲法的地位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,具有根本性、全局性、穩定性、長期性。
全國各族人民、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、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、各企業事業組織,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、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。
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。
憲法的發展歷程
《共同綱領》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于1949年9月一致通過,起到了臨時憲法的作用。
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、頒布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這是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,又稱五四憲法。
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三部憲法,其中1982年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,是我國現行憲法。規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、國家機構、國旗國徽、首都等,是一部符合中國國情,具有中國特色的,適應新的歷史時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憲法。后又在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,全國人大五次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對1982年憲法進行了五次修改和補充,最終得到了我們今日相當完善的憲法。
國家憲法日的設立
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: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。
2014年12月4日,中國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。
憲法日是全民的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。設立憲法日,是一個重要的儀式,傳遞的是依憲治國、依憲執政的理念,意在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公民之中,推動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讓權力屬于人民,權力服從憲法,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特權的憲法意識深入人心。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。
部分文字來源:人民日報
